“讓僵尸入土為安”,這么殺氣騰騰的話不是來自券商報告,也不是網絡評論,而是《人民日報》對供給側改革的權威解讀。一向溫和的政策風向為什么會突然如此嚴厲?看上去很突然,但其實是必然。
去產能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把需求拉起來,另一種是把供給壓下去。90年代去產能是雙管齊下,先是朱镕基總理鐵腕壓供給,然后是全球化紅利(2001年入世)和房地產紅利(2003年將房地產定位支柱產業)拉需求,隨后才有了中國奇跡。但現在呢?拉需求的方法顯然已經行不通了。
(1)全球化紅利變成了全球再平衡的壓力,不光沒有加入WTO這樣的飛躍,還充斥著TPP和TTIP的壓力,再加上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喪失,出口已經不可能解決過剩產能;
(2)房地產紅利變成了痛苦的去庫存,過去十多年全國累計新開工174億平米,而銷售只有117億平米,供給與銷售之間的差額達到57億平米。如果再考慮到開發商手中的待開發土地,庫存是非常驚人的。更可怕的是,2015的新開工面積(14億平米)依然大于銷售面積(13億平米),假設明年新開工繼續下滑10%,銷售持平,那從2016才可能正式開始去庫存,而如果新開工和銷售按此增速持續下去,那么庫存也需要5-10年來消化。
(3)創新轉型能激發新需求,但對舊需求作用甚微。創新轉型指向的是新興服務業和高端制造業,雖然有利于擴大總需求,但并不會帶來太多的重化工業、建筑業等傳統需求。比如,100塊錢的建筑業GDP可能產生50塊錢的鋼鐵需求,而100塊服務業GDP可能只產生1塊錢的鋼鐵需求。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未來去產能只有壓縮供給這一條路。如果早下決心,還能掌握主動權,留一點干預和回旋的空間。如果拖延太久,又沒有需求側的奇跡發生,那么就會越來越被動,不可控的因素也會越來越多。舉個例子,現在外匯儲備還有3.3萬億,中美還有正利差,所以央行還能大膽的嘗試匯率改革,但如果等外匯儲備消耗到0,中美利差倒掛,很多事情就不是央行能控制的了,屆時再改革就會失去主動權。在產能這個問題上,邏輯也是一樣,越早“破”越有主動權。當然,這種“破”一定會以穩妥的方式來進行,從國內外的經驗出發,我們總結了大概十種方法:
1、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補償,鼓勵企業的去產能行為。
為鼓勵僵尸企業縮減產能,政府可通過融資支持、財政補助、稅收優惠等方式向去產能企業提供直接或間接補償。企業單靠自身實現去產能一是意愿不足,二是實力不夠。去產能不僅僅是企業或行業自身的微觀問題,更是關乎經濟結構調整的宏觀問題,尤其在目前體制下,政府通過成立專項基金、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適度對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給予直接收購或間接補償可能是一個有效方法。
第一種方法是直接收購落后產能并報廢。政府和企業合作預測未來需求,產能過剩部分由政府出資收購并報廢。這種方法通常適用于農牧漁業以及造船業,美國、歐洲、澳大利亞、日本都曾使用過這種措施。實施收購前,國家通常會與行業主管部門討論測算需要收購多少設備或企業、需要多少資金、收購由什么部門實施以及收購后如何處理等相關問題。同時,應實施相關的配套設施。如澳大利亞等國在收購船業設備時,相關配套設施包括為上岸漁民提供商業建議協助以及船業資金補貼或優惠貸款;為漁業公司提供人員安置資金,幫助其順利解決職工培訓等問題。另外,應建立事后評估機制監督退出計劃的實施情況,并總結經驗。英國曾在1997年由農牧漁業部門對其在1993-1996年實施的有關退出計劃進行事后評估,以評判公共資金是否被合理使用。
第二種方法是政府提供間接的去產能補償。日本在這方面有豐富經驗,19世紀60-70年代制定的《特定蕭條地區中小企業對策臨時措施法》和90年代制定的《產業活力再生特別措施法》(簡稱產業再生法)中有大量對去產能企業的補償支持措施:(1)財政補貼,日本曾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對纖維業廢棄的過剩設備進行高達50%的補償,并對企業發放工業再配置補助金,激發企業淘汰落后設備的積極性,減少企業的設備升級成本。另外,日本設立特定蕭條產業信用基金(蕭條基金),用于援助企業設備處理。(2)融資支持,政府向所認定的主動退出的中小企業提供中轉融資,或者延長設備資金貸款的還款期限。(3)稅收優惠。對主動處理過剩設備的企業(廢棄超過企業總資產5%的設備)進行稅收優惠,比如企業可以從次年度起減少納稅額,在5-7年內從企業收益中抵扣廢棄設備的損失費;或者企業可以選擇從前年度繳納的法人稅中一年內返還部分設備損失費。此外,日本還采用特別折舊制度,允許企業把一部分利潤作為固定資產折舊攤入成本以降低稅收負擔。
2、妥善處理就業問題,減少失業風險的掣肘。
消化僵尸企業一定會帶來失業,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避免這種陣痛。但如果處理得當,可以迅速的從陣痛中走出來,實現再就業。從國際經驗來看,處理就業問題主要有兩種思路:一方面要以補助和失業保險金等方式對失業者提供資金救助,維持其在失業期間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失業人員和調整轉產人員的職業培訓。職業培訓的內容一是培訓失業人員從事其他行業的技能,使其能順利實現在其他行業的再就業,二是強化失業人員或在職人員所在行業的工作技能和獲得新技能。
(1)日本在19世紀60-70年代淘汰落后產能時,制定了《特定蕭條產業離職者臨時措施法》。主要措施包括: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對失業者進行就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對雇用特定衰退產業或地區失業者的企業提供補貼;為原企業提供勞動者停業補助和訓練費用;延長特定產業或地區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支付時間;安排失業人員參加公共事業。
(2)美國在處理歷次去產能造成的失業過程中,逐步建立起現代的福利制度和再就業培訓體系。為應對1929-1933年經濟大蕭條帶來的失業問題,美國于1935年頒發《社會保障法》,失業保險制度首次以聯邦法律的形式得以確立。19世紀60年代頒發的《人力開發和培訓法案》和《經濟機會法》強調職業教育和工作培訓在實現經濟轉軌和充分就業中作用重大。自1973年經濟蕭條起,政府在增加失業保險支出的同時,強調福利受惠者的就業能動性,通過《工作培訓伙伴法》和《再就業法案》等法案,逐步實現政府責任向企業和個人轉移,擴展資金渠道,推動培訓服務多元化。根據美國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金主要來源于雇主為雇員繳納的失業保險稅(目前聯邦稅率為6.2%,地方稅率采用經驗定稅法);失業保險覆蓋基本所有工薪工作;失業者每周可領取相當于原工資40-70%的失業救濟金,可領取26-30周,失業高峰期最多可延長至39周。美國失業保險制度一方面保障了失業者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增強了失業預防和促進再就業的功能。
(3)韓國在亞洲金融危機之前就通過《就業保險法》建立了就業保險制度,主要包括失業保險制度、穩定就業計劃和職業技能發展計劃三個方面。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韓國進一步采取措施:擴大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從危機前總就業者的20.7%擴大至1998年的26.4%),降低參保條件限制;加大就業保險投入(就業保險的財政預算占GDP比重從1997年的0.2%提高至1998年的2.2%),提高就業保險制度繳費率;實施各種措施促進再就業,如1998年成立就業保障中心、增加工作技能計劃覆蓋面、發揮再就業培訓項目和求職津貼項目的作用等。
3、妥善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減少金融風險的掣肘
除了失業風險之外,消滅僵尸企業帶來的最大風險是金融風險,在中國尤其如此,一是過剩企業過于依賴銀行的間接融資,二是銀行的資產也大部分集中于傳統產業,其中很多是產能過剩行業。只有妥善處理銀行不良資產,才能放心大膽的消化僵尸企業。
美國之所以能成為去產能最干凈利落的國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完善的不良資產消化體系,有效降低了去產能的陣痛。(1)政府推動的外部處置。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為處置儲貸機構(S&L)危機,專門成立了重組信托公司(RTC)與聯邦保險公司(FDIC)集中處置不良資產,通過抵押品出售、資產管理外包、資產證券化、與私人資本合資(RTC以不良資產作為股本注入)等方式每年處理100家以上的破產金融機構。2008年雷曼危機后,美國國會快速通過《2008年經濟緊急穩定法案》,該法案的核心是“不良資產救助計劃”(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TARP),通過發債等方式籌集資金直接向金融機構收購價值7000億美元的不良資產。(2)銀行自主的內部處置,探索“好銀行+壞銀行”模式,將母銀行的不良資產連同已經分配的儲備一并轉讓給一家單獨成立的子公司,子公司成為“壞銀行”,母銀行則甩掉包袱成為資產優良、資產充足的“好銀行”。
中國在90年代去產能時期也有過成功的經驗。(1)加大沖銷壞賬的力度和速度。沖銷壞賬相當于切掉癌細胞,從頭再來。沖銷需要充足的撥備,現在銀行的整體撥備水平雖然有所下降,但還有200%左右的水平,有相當的空間。1997年至2000年間,四大國有商業依法共沖銷1700億元呆賬與壞賬。參考當時的經驗,一是對破產的企業壞賬要盡快沖銷,二是對于和優良企業兼并的企業未付利息部分可作為壞賬沖銷,為企業的再生創造條件。(2)組建資產管理公司,剝離有毒資產。沖銷壞賬在實際操作中流程復雜,需要時間,最直接的方式還是通過資產管理公司直接把不良資產切走。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中國政府仿照RTC經驗成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專門處理四大國有行的不良資產,并實行將債權轉換為股權。四大資產公司在1999年和2003-2005年兩次大規模剝離政策性債務和不良貸款,共剝離債務2.58萬億元,給銀行甩了大包袱,貸款意愿逐步回升。(3)通過多種手段補充銀行資本金。比如1990年代末央行連續大幅降準,大型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在維持10年的13%后,在1998年大幅下調至8%。然后四大行用降準所釋放資金購買了2700億元特別國債,財政部用此資金向四大行注資,使其資本充足率從5.86%上升到接近8%。
當前形勢下,除了繼續發揮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一些區域性銀行的不良資產更適合由熟悉地方情況的地方AMC來做。一是擴大試點范圍,逐步全面鋪開。目前已經有18個地方AMC,2014年7月第一批,浙江、安徽、廣東和上海。11月第二批,北京、天津、重慶、福建和遼寧。2015年7月第三批,山東、湖北、寧夏、吉林、廣西。第四批:河北、內蒙、四川。陜西、江西、山西、河北、湖南等省份也在積極籌劃中。二是推動地方AMC向省級以下下沉,近期溫州成立的光大金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為首家地市級AMC,這樣更有助于因地施策,下一步其他地區也可能仿效。三是擴大資金來源。光大金甌也是全國首家民間資本參與并主導的資產管理公司,未來可以加大對社會資本的利用。另一方面,可以仿照90年代模式,由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地方債,注資地方版AMC,增強不良資產處置能力。
4、鼓勵企業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在破產清算社會成本較高的情況下,兼并重組能發揮三大作用:一是減少產能存量和調整結構,通過兼并手段重新調整企業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和重復投資的設備,從而達到部分企業或產能退出目的;二是控制增量,從行業長期發展看,提高行業集中度有利于市場的有序競爭,減少重復建設和抑制新增能源;三是行業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政府推行限產、減產和轉產等去產能政策,加強政府的調控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兼并重組應該以市場為導向,而非政府導向,否則會引起市場資源配置扭曲。
美國鋼鐵業歷史上經歷過兩次重大兼并重組。第一次是在20世紀初鋼鐵行業出現產能過剩,在金融資本的支持下掀起兼并重組浪潮。金融巨頭JP摩根于1901年以換股的方式收購了全美3/5的鋼鐵企業,組建了美國鋼鐵公司,占美國粗鋼產量的份額達70%,行業集中度大大提高。但從20世紀70年代起,鋼鐵行業在國內外各因素綜合影響下,開始陷入衰退,集中度有所下降。第二次是21世紀初美國鋼鐵業掀起新一輪兼并重組浪潮,行業集中度再次大幅提高。日本、韓國等國都經歷過相似過程,目前美日韓鋼鐵行業前四大巨頭的集中度(CR4)在60%以上左右,而中國只有不到30%。另外,美國在應對21世紀初由于互聯網泡沫造成的過度投資和產能過剩時,也主要是通過讓企業破產和并購重組等方式緩解這輪高新技術產業產能過剩。
日本在應對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后期兩次造船行業大蕭條時期,大力推動行業兼并重組來削減過剩產能。70年代通過兼并重組削減了造船業35%的過剩產能,在淘汰落后產能的同時,引導設備升級實現自動化等,提升了日本造船業的國際競爭力。1986年重組對象主要是建造5000萬噸以上的船舶制造廠,通過合并、系列化和業務合作等形式,將原來21家企業重組為8家企業集團,削減了20%的過剩產能。
5、完善設備注冊制度,建立產能監測體系。
去僵尸企業首先要明確哪些產能過剩最嚴重,這必須以完善的設備注冊制度和產能監測體系為基礎。采用設備注冊制度有利于了解設備情況和對產能進行管理,建立產能檢測體系有利于把握產能利用動向和降低產能過剩的風險。政府在統計和搜集行業產能利用率、供求關系等統計數據時具有優勢。而對設備和產能情況的掌握以及有效及時的信息發布,能引導企業進行科學理性的生產決策以及指導政府針對產能情況制定合理的調控政策。
(1)美國在二戰之后就建立了成熟的工業產能及利用率調查制度,形成了包括生產能力調查、測算、發布在內的工業產出和產能利用監測體系。美聯儲、人口普查局、林務局、地質調查局、能源部、貿易協會等機構均是這個體系的參與者,其中美聯儲作為工業產能及利用率數據發布機構,其他機構為其提供相關調查數據,人口普查局負責企業季度生產能力調查、制造業年度調查、資本支出年度調查等。
(2)日本在1978年制定《穩定特定蕭條產業臨時措施法》(特安法),其中就規定在纖維行業,采用設備注冊制度,注冊現有設備和限制生產品種,限制非注冊設備在生產中投入使用,限制新增設備。
(3)我國在20113年4月發布《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中,提出“通過5年努力,基本建立過剩行業產能預警體系和監督機制”。但目前并沒有完善的設備注冊和產能監測體系,而且大部分是各部委各自為戰,缺乏協調,數據質量和頻度都不夠,導致去僵尸企業缺少權威的衡量標準。
6、提高技術、環保、能耗等行業標準,堅決關停不達標企業。
關停僵尸企業必須要設定明確而嚴格的標準。對于產能過剩的傳統行業,提高準入標準一方面可以阻止生產規模較小、生產效率較低的小企業繼續進入,避免進一步加劇競爭和產能過剩,另一方面可以根據這個標準,對不達標的企業進行關停,明確去產能的規則,引導企業預期。
(1)日本在1965年制定《新建石油化工中心企業的標準》,規范了新進入使用化工行業的最低標準,從該行業的設備技術和資金等準入方面嚴格把關。其中獲批企業的產能門檻是年產乙烯能力達到10億萬噸,此后由于30萬噸以上的大型成套設備在技術和經濟上逐漸成熟,該指標提升到30萬噸。這一措施在短期內起到了獲取規模效益和降低產品價格的作用。
(2)美國在應對鋼鐵產能過剩時,也曾使用提高環境標準的方式進行環保倒逼,在1970年出臺了《凈化空氣法案》和1976年出臺了《資源保護與回收法案》,要求鋼鐵業投入資金改進空氣污染控制體系(自1970年鋼鐵業已投入超50億美元),逐步淘汰技術落后、污染嚴重、生產成本高和競爭能力弱的企業。目前,美國鋼鐵生產和加工過程中95%以上的水實現了循環利用,空氣和水體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了90%以上。
(3)中國在這方面也有過積極嘗試。比如2013年7月發布《鋁行業規范條件》在布局與規模、產品質量、能源消耗、環境保護等方面提高了準入標準,以加快推動鋁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條件》規定,將利用進口鋁土礦的氧化鋁項目的起步規模由60萬噸以上提高到80萬噸;利用高鋁粉煤灰資源生產氧化鋁項目必須接近粉煤灰產地,起步規模應達年生產能力50萬噸及以上。但考慮到過去環境監測、能耗監測等制度尚不完善,所以這方面的標準也不夠明確。十三五提出綠色發展的理念,下一步環境保護的力度將空氣加大,正好可以借此機會提高環保標準,把污染嚴重的僵尸企業列入黑名單。
7、把淘汰落后產能與增加新產能捆綁。
一方面,隨著技術發展和競爭加劇,企業具有對產能進行更新換代、提高生產率的動機。另一方面,對于企業而言,過快過多地淘汰落后產能,會對企業生產能力造成較大沖擊,若超出企業承受能力,甚至會導致企業破產。將淘汰落后產能和增加先進新產能進行捆綁,可以避免去產能對企業造成過于劇烈的沖擊,在循序漸進去產能的同時實現產能存量的升級。
(1)日本在1964年的《纖維工業設備等臨時措施法》就采用了廢棄兩臺舊設備才允許添置一臺新設備的原則,1967年的《特定纖維構造改善臨時措施法》將廢棄過剩設備、促進設備現代化和我企業規模適當化作為三大基本內容。
(2)我國在2014年7月也推出了產能置換方案,對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即新(改、擴)建項目應同時淘汰等于或大于該項目產能數量的落后或過剩產能。對于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產能過剩嚴重區采用淘汰項目為新(改、擴)建項目的1.25倍以上的減量置換,其他地區實施等量置換。
8、完善破產清算制度,健全市場退出機制
通過企業自行注銷、進入破產程序以及資本退出機制等市場化退出機制讓市場主體自身調整,從而淘汰或轉移過剩產能,是消化僵尸企業的重要途徑。在完善市場化化退出機制方面,我國需要進一步豐富企業登記、注銷、終止或者破產以及資本退出的渠道、降低成本、簡化程序。便捷順暢的市場退出機制有助于市場主體在較短時間內進行自我調整,使過剩的資金和設備等資源撤出產能過剩領域,實現資源配置優化。
發達國家一直沿著降低注銷成本、完善破產程序以及建立資本多渠道退出機制等方向,幫助企業順利退出,加快產業的新陳代謝,對于我國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1)日本通過不斷完善破產法便于企業退出,2005年實施的新破產法簡化了企業破產程序,使企業退出更加容易。日本還建立了以行業或地域為單位的互助共濟性質的保險制度,企業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安全保險金,企業破產時企業主可領取一定費用以維持生活。美國在應對產能過剩時,也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序規范破產,如申請破產期間可擱置債務償還程序,破產方案必須對失業人員的出路做出合理的安排等。
(2)美國破產法中的企業破產制度包括破產清算和破產重整兩種模式,破產法的重點從清算逐步轉向重整,鼓勵更多的企業在申請破產時提交重整計劃。1938年的錢德勒修正案進一步擴大了破產重整的條款和強化了其作用。1980年通過了破產稅法對企業重整政策進行稅收扶持,允許破產重整的公司用之前的虧損抵扣未來的應稅收入。2005年破產法修正案中也簡化了破產重整的程序(如法院可視情況取消或合并披露說明聽證會)和降低費用,從而使得更多小企業在破產時能申請重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破產重整的企業可以保留對企業的控制權繼續經營,并能享受債務減免和稅收優惠,如有權終止養老金計劃轉由政府承擔剩余的養老金費用(由政府于1974年成立的全國性養老金福利保險公司接替)、終止向債權人支付利息的義務、應繳稅費可向后結轉等。我國雖然在2007年的《新破產法》中也引入了重整制度,但實踐相當有限,沒有充分發揮通過破產重整挽救危機企業和重新配置市場資源的制度功能。
(3)韓國亞洲金融危機后修改了《公司重組法案》和《并購法》等與破產重組相關的法律,2003年推出的新《破產法》整合了過去公司重組、兼并和破產的相關法案,簡化了破產和兼并重組流程。1999年30大財閥集團中有16家被迫走上了破產、清算和合并重組道路,加速了企業的重生,緩解了結構調整的陣痛。
(4)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還必須加快完善金融法庭體系,提高辦案效率。企業在兼并重組和破產清算時,容易產生金融案件,法律訴訟是企業清收不良資產、理清債權債務關系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國在處置金融案件時面臨訴訟處置難、耗時長和損失率高等問題,金融法庭數量不足,造成金融案件積壓。要改善這種情況,一是增加金融法庭數量,二是提高金融法庭的辦案效率。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為例,當地金融法庭通過暢通訴前調解“便捷通道”、開通立案“綠色通道”、開通審批“快捷通道”、建立執行“快速通道”和建立金融案件“聯絡通道”等措施簡化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截至2015年5月,當地金融法庭取得了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為 100%,一審案件陪審率為 100%,當庭裁判率為 79%的成績。
9、打破剛性兌付,破除“大而不倒”預期
很多僵尸企業不愿意退出是因為存在僥幸心理,認為最后政府一定會剛兌兜底,打破這種預期必須抓住典型,發揮殺一儆百、引導市場預期的作用。
(1)韓國:90年代韓國去產能時期,金大中總統拿韓國第二大財閥大宇集團開刀,極大的扭轉了市場預期。大宇在當時有9360家合作企業,涉及雇員50多萬人,被普遍認為“大而不倒”,因此即使在1998年瀕臨破產之際,大宇集團發行的17萬億韓元公司債和中票仍被投資者搶購。但金大中總統的決心遠超市場預期,1998年大宇集團無力償還800億美元的到期債務,政府并未提供信貸支持,大宇王朝終于在當年9月坍塌。
(2)美國:21世紀美國經歷了兩次產能過剩,每次都有標志性的企業破產。第一次在本世紀初,互聯網泡沫破滅。世界通信公司在10年時間內通過75宗收購交易迅速壯大為美國第二大長途電話公司。在1999年對美國主要電信商Sprint的收購案被美國政府以反壟斷為由否決后,公司盈利和增長不斷放緩,股價大幅縮水。2002年7月,受財務欺騙丑聞影響,世界通信公司向法院正式提出破產申請。第二次是2008年金融危機后,美國大部分產業出現產能過剩,美聯儲發布的美國工業生產和產能利用率顯示,2009年美國產能利用率一度下降至66.9%。美國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遭受重大損失,由于與韓國開發銀行的業務收購談判無果而終,以及9月10日宣布季度虧損高達39億美元,內雷曼兄弟股價暴跌77%,公司市值從112億美元大幅縮水至25億美元。由于最終未能尋找到買家,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向法庭申請破產保護,大而不倒的神話終結。
10、改革官員考核機制,明確去產能目標,破除地方政府的無效保護。
地方政府對處置僵尸企業不積極有兩個原因:第一,會拖累GDP,影響官員的政績考核。第二,會沖擊就業,影響社會穩定。第三,會減少稅收,影響地方財力。這導致地方政府有充分動力去補貼僵尸企業。比如河南省72家上市公司的2015年中報顯示,共獲得政府補貼4.76億元。其中,11家公司所獲補貼超過千萬;8家公司所獲補貼占凈利潤30%以上,甚至有一家所獲補貼是凈利潤的4倍,當然其中有一些是對新興產業的支持,但其中相當一部分流向了僵尸企業。落后產能企業對財政補貼的依賴更加明顯,比如同力水泥在2012-2014年間所獲補貼分別占其利潤的4%、29%和30%,呈每年上升趨勢。
地方政府是消化僵尸企業最終的執行者,所以要想成功必須充分激發地方政府的動力。第一,推動官員考核機制從GDP導向到效率導向,弱化對GDP的考核,把重點行業去產能的目標明確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實量化指標。第二,將過去用來補貼僵尸企業的資金節省出來,用來收購過剩設備報廢、補貼下崗職工安置等。第三,加大中央對產能重災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對沖去產能帶來的稅收下滑。(來源:經濟觀察報)
編輯201603